由中韩自然人合伙成立主营木制品和进出口业务
山东省第一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青岛康衢商社日前在胶州市诞生。该商社由一名韩国自然人和一名中国自然人合伙成立,主要经营木制品和进出口业务。青岛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前往胶州为该商社颁发了营业执照。 据了解,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这是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之后,我国又一利用外资的企业模式。 今年3月1日,《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相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具有三方面优势:一是在申请设立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不需要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而是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外商出资数额没有最低限制并且不需要管理部门进行验资;二是在管理机制方面,由于合伙企业只是由少数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具有更高的约束纪律,可以保持企业结构简单、管理费用低、内部关系紧密及决策效率比较高等优点;三是在税收优惠方面,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税收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今年8月9日,全国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有16家。山东省工商局的统计则显示,此前,山东省尚未登记一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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