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CEPA) 是 中 國 內 地 與 香 港 簽 訂 的 首 項 自 由 貿 易 協 議 。 CEPA 的 主 體 文 件 於 2003 年 6 月 29 日 簽 署 。
CEPA 為 香 港 產 品 及 服 務 開 拓 龐 大 市 場 , 大 大 加 強 內 地 與 香 港 兩 地 之 間 已 建 立 的 緊 密 經 濟 合 作 和 融 合 。
CEPA 採 取 ' 循 序 漸 進 ' 的 方 式 , 雙 方 一 直 保 持 緊 密 磋 商 , 不 斷 加 入 更 多 開 放 措 施 。 CEPA 各 階 段 已 公 佈 的 開 放 措 施 載 列 於 CEPA 法 律 文 本 。
CEPA 是 一 個 共 贏 的 貿 易 協 議 , 為 內 地 、 香 港 與 及 外 國 投 資 者 帶 來 新 的 商 機 。 對 香 港 來 說 , CEPA 協 助 香 港 商 界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的 龐 大 商 機 。 CEPA 也 為 內 地 帶 來 不 少 益 處 , 讓 香 港 成 為 內 地 企 業 「 走 出 去 」 的 最 佳 跳 板 , 加 速 內 地 與 世 界 經 濟 的 接 軌 。 我 們 同 樣 歡 迎 外 國 投 資 者 在 香 港 設 立 公 司 , 充 分 把 握 CEPA 帶 來 的 機 遇 , 共 同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的 龐 大 商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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