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后,未有准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后果:
1)逾期提交,须缴付大幅度提高的注册费用;
2)公司及其高级人员(董事、秘书、经理及授权代表)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
公司须每年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以指明表格申报和经签署的周年申报表,以及每年注册费:
1)有股本的私人公司须在成立法团的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
2)其他本地公司须在有关年度的周年大会后或于通过以代替周年大会的书面决议的日期后42天内,连同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核数师报告及董事报告的核证副本一并提交;
3)非香港公司须在公司在香港注册日期的周年日后42天内,连同公司的最近期发表的帐目的核证副本(如适用的话)一并提交。
香港公司注册后,公司董事责任:
1)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公司必须遵从该条例的规定,于订明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法定报表;包括周年申报表 / 注册办事处地址、董事及秘书及其资料的更改通知书等);
2)所有公司董事均应阅读公司注册处编制的《有关董事责任的非法定指引》,并熟悉改指引所概述的董事一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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