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这些特别规定,具体包括以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自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其章程由股东制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