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中国公司,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外商独资公司,注册内资公司
企业所得税
解决跨地区汇总纳税后地区间...
对原税收优惠实行过渡性措施
特别纳税调整的加收利息
一般反避税条款
资本弱化条款
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规
反避税核定方法
成本分摊协议
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合理...
关联方的界定
独立交易原则的判断
特别纳税调整的主要内容
规定特别纳税调整的意义
指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代...
对股息、红利和利息、租金、...

外商投资注册中国公司 外商机构中国代办处注册 << 返回首页 联系深蓝集团

 

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改变了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形式立法的做法;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在完善所得税制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充实了反避税等内容;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借鉴国际通行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新经验,在纳税人分类及义务的判定、税率的设置、税前扣除的规范、优惠政策的调整、反避税规则的引入等方面,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新体系,实施务实的过渡优惠措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上海深蓝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24楼2401~2402
服务电话:+86 021-6226 0383 +86 021-6226 0319
QQ在线咨询1270032711 QQ在线咨询1253187189 QQ在线咨询1144679300
msn:dbsh_sales0901@hotmail.comCONSULTANT msn:dbsh_manager@hotmail.comCONSULTANT
深圳深蓝
罗湖区人民南路2008号嘉里中心720室
服务电话:+86 755-2502 9382 +86 755-2502 9383
QQ在线咨询616487909QQ在线咨询316046710QQ在线咨询452367089QQ在线咨询865143269
QQ在线咨询736833671  
msn:wulihuayes@live.cnCONSULTANT msn:reacher2007@hotmail.comCONSULTANT msn:clarieyeung@hotmail.comCONSULTANT  
   
香港深蓝
上环永乐街148号南和行大厦1905室
服务电话:00852-2568 9333
QQ在线咨询373123270QQ在线咨询529328596 

| 深蓝国际集团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2008-2009 粤ICP备10067227号
友情链接:香港公司注册|注册香港公司|英国公司注册|BVI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