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范围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国家的授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办理的公证法律事务。我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十四项基本业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我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展。归纳起来,我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证明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项业务。常见的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种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各种租赁、承包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等;
(2)各种民事协议:如赠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约定,赔偿,民间借款,赡养、遗赠抚养等协议;
(3)收养和认领亲子
(4)继承
(5)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声明、承诺等;
(6)包括招标投标、拍卖、抽签、摇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除法律行为之外,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有一定影响的客观事实。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有: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
(2)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或作用的文件、证书、各种文字材料的总称。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要有: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等。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按照有关规定,公证机构可对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并有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受强制执行意思表示的,无疑义的债权文书,证明其有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保全证据
即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毁损或以后难以收集到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保管的活动。
6、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如果由于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其给付义务时,债务人将给付标的物提交于公证机构,而后由公证机构转交于债权人的行为。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目前的提存已经突破了上述传统的提存概念。在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交易中,如果规定了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债务人才给付标的物时,当事人可以约定,预先将给付标的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提存到公证机构,待条件具备时,再由公证机构将给付标的物交付债权人。
二、办理各类公证指南
● 申办各类公证,申请人均需具备的证明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
◎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或境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
◎委托书 (非本人申请)
● 出生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 亲属关系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 婚姻状况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结婚公证:《结婚证》
◎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公证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未再婚证明
◎未婚公证:未婚证明
●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 学历、学位、成绩、学时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历(含毕业/肄业/结业)证书
◎学位证书
◎在读/成绩/学时证明(均由所在学校出具)
● 工作经历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履历证明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 死亡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出具)
● 继承、赠与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亲属关系证明(赠与公证无需提供)
备注:1)在申请公证的过程中,如需要提供申请者照片的,对于照片的使用,须留意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
◎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
◎公证书到美国、台湾地区使用的,上述公证事项各交两寸照片四张。
◎照片应同为黑白或彩色,增加一份副本,相应增加一张照片。
2) 关于译文方面的要求:
◎有关专业名称、单位名称、境外姓名的专门译法请当事人(代办人)提供,并填写在本处的《外文翻译登记表》上,如不提供的,则照常规翻译。
三、办理公证程序:
中国公证申办程序
申请人提出公证申请:1)申请公证事项;2)申请公证用途;3)提交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
完成文件:《公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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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顾问收到相关文件后,检查文件是否符合申请公证事项的要求 |
完成文件: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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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顾问递交相关公证的文件到公证处 |
完成文件: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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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
完成文件: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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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依法出具公证书 |
完成文件: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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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顾问收到公证后的文件,检查是否有遗漏 |
完成文件: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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